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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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TC239X068
采购预算:
4、采购内容:
4.1采购内容:由各包段中标单位提供相应包段内容的保安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日常巡逻、停车秩序维护、门岗/大堂保安服务、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全部保安服务项目。
4.2标包划分:
01包:宜春市本安保外包服务;
02包:丰城安保外包服务;
03包:樟树安保外包服务;
04包:高安安保外包服务;
05包:袁州区安保外包服务;
06包:万载安保外包服务;
07包:奉新安保外包服务;
08包:上高安保外包服务;
09包:宜丰安保外包服务;
10包:靖安安保外包服务;
11包:铜鼓安保外包服务;
注:允许供应商兼投但不能兼中
4.3付款方式:按月按工时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
内提交上月安保服务费结算和考核明细表,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且按考评细则考评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人另行协调制订)。
4.4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时薪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时薪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体检费、税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及加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自动展期一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2年。(双方无异议对合同展期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后评估,后评估合格的,可自动按年度展期;后评估不合格的,将对其实行退出机制,并按采购时排序顺序补足或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增补)。合同有效期内,如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结束后,在新一轮采购合同未签订前,可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按原合同履行最长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遇需求方政策调整的,则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4.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保服务)或继往同类业绩】。
5.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
5.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5.5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6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5.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03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0
17:00时(北京
,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C239X068
采购预算:
包号 |
包段内容 |
项目预算(元/年) |
日工时需求(小时) |
时薪限价(元) |
01 |
市本大楼安保 |
165600 |
24 |
8.33 |
02 |
丰城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950130 |
9 |
12.22 |
丰城市分公司大楼安保 |
112320 |
24 |
8.33 |
|
03 |
樟树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128340 |
10 |
11.17 |
04 |
高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364320 |
9 |
12.22 |
高安市分公司大楼安保 |
67200 |
24 |
7.78 |
|
高安市监控室保安 |
72000 |
24 |
8.33 |
|
05 |
袁州区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775008 |
9 |
11.3 |
06 |
万载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409860 |
8 |
14.58 |
万载县分公司大楼安保 |
63590 |
24 |
6.4 |
|
07 |
奉新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223560 |
9 |
12.37 |
奉新县监控室保安 |
44712 |
8 |
13.92 |
|
08 |
上高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207000 |
8 |
14.38 |
上高县分公司大楼安保 |
82800 |
24 |
8.33 |
|
上高县监控室保安 |
124200 |
24 |
12.5 |
|
09 |
宜丰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309120 |
9 |
10 |
宜丰县分公司大楼安保 |
88320 |
24 |
8.88 |
|
宜丰县监控室保安 |
176640 |
24 |
8.88 |
|
10 |
靖安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207000 |
9 |
12.78 |
靖安县监控室保安 |
96000 |
24 |
11.11 |
|
11 |
铜鼓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 |
99857 |
9 |
14.81 |
铜鼓县分公司大楼安保 |
69000 |
24 |
7.99 |
|
铜鼓县监控室保安 |
134136 |
24 |
13.5 |
|
合计金额(元) |
4970713.00元/年 |
4.1采购内容:由各包段中标单位提供相应包段内容的保安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日常巡逻、停车秩序维护、门岗/大堂保安服务、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全部保安服务项目。
4.2标包划分:
01包:宜春市本安保外包服务;
02包:丰城安保外包服务;
03包:樟树安保外包服务;
04包:高安安保外包服务;
05包:袁州区安保外包服务;
06包:万载安保外包服务;
07包:奉新安保外包服务;
08包:上高安保外包服务;
09包:宜丰安保外包服务;
10包:靖安安保外包服务;
11包:铜鼓安保外包服务;
注:允许供应商兼投但不能兼中
4.3付款方式:按月按工时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
4.4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时薪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时薪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体检费、税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及加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自动展期一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2年。(双方无异议对合同展期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后评估,后评估合格的,可自动按年度展期;后评估不合格的,将对其实行退出机制,并按采购时排序顺序补足或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增补)。合同有效期内,如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结束后,在新一轮采购合同未签订前,可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按原合同履行最长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遇需求方政策调整的,则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4.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保服务)或继往同类业绩】。
5.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
5.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5.5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6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5.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03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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