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2023年新型边缘CDN平台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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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拥有海量站址和物联网设备,具备基于边缘网络和边缘轻量设备(如网关、工控机、小型服务器等)构建全国最大的边缘分布式存储分发网络的基础。本项目旨在研发边缘CDN平台,充分释放边缘节点的存储、传输和计算资源,打造全国最大的边缘分布式存储分发网络,服务于音视频媒体、海量数据存储等场景。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具体如下:
本项目拟采购边缘CDN平台研发及安装调测服务,围绕自建边缘CDN平台构建以数据调度能力为核心的IaaS+PaaS层能力,将遍布全国的机房和物联网设备统一为大资源池。包括以下6个子模块的设计实现:
(1)边缘CDN节点的网络能力增强技术,研发面向边缘CDN业务的节点定制化改造技术,实现对分布式边缘CDN节点的网络、协议、流控优化,提高节点对CDN业务的适配和服务能力。
(2)边缘CDN节点统一纳管子模块,研发针对每台边缘CDN节点的精确管理和状态、资源检测技术,实现边缘CDN节点的批量快速巡检,支持节点的多操作系统热切换。
(3)边缘CDN业务实例轻量化部署容器技术与功能子模块,研发适用于边缘CDN场景的轻量化容器技术,利用Docker等标准化方式,提供统一运行环境,支持一键部署海量实例,并提供创建、扩容、实时监测、用户管理等实例管理功能
(4)边缘CDN业务智能化调度运维策略子模块,研发面向边缘CDN业务的智能化调度运维策略和框架,基于大数据分析和精准负载预测,构建智能资源调度策略和运维优化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带宽成本。
(5)边缘CDN业务的用量统计与对账模块,设计并实施用量与账单统计管理系统,实现边缘CDN业务的用量与费用的统计功能,以便及时掌握资源用量情况,并实现对账。
(6)边缘CDN业务的用户请求调度分发PaaS子模块,设计用户请求调度中台,赋予系统对用户请求的直接调度能力,并验证性能收益监测和请求实时优化调度算法提升用户体验。
根据项目研究成果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1.2.2服务地点:北京市
1.2.3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部署。
(4)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5)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6)投标人提供人员驻场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生效
为准。
(7)研发产品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1家。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
至2023年9月3
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有一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业绩:
(1)与边缘CDN平台相关(不含物联网IoT平台、APP客户端开发等)的软件开发的项目业绩;
(2)自主开发的与边缘CDN平台相关(不含物联网IoT平台、APP客户端开发等)的云资源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内容中需包含融合CDN、分布式内容分发、下载加速服务、点播加速服务、流量分享和利用中的一项或多项关键字。
2.5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
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11月
至2023年11月
(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拥有海量站址和物联网设备,具备基于边缘网络和边缘轻量设备(如网关、工控机、小型服务器等)构建全国最大的边缘分布式存储分发网络的基础。本项目旨在研发边缘CDN平台,充分释放边缘节点的存储、传输和计算资源,打造全国最大的边缘分布式存储分发网络,服务于音视频媒体、海量数据存储等场景。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具体如下:
本项目拟采购边缘CDN平台研发及安装调测服务,围绕自建边缘CDN平台构建以数据调度能力为核心的IaaS+PaaS层能力,将遍布全国的机房和物联网设备统一为大资源池。包括以下6个子模块的设计实现:
(1)边缘CDN节点的网络能力增强技术,研发面向边缘CDN业务的节点定制化改造技术,实现对分布式边缘CDN节点的网络、协议、流控优化,提高节点对CDN业务的适配和服务能力。
(2)边缘CDN节点统一纳管子模块,研发针对每台边缘CDN节点的精确管理和状态、资源检测技术,实现边缘CDN节点的批量快速巡检,支持节点的多操作系统热切换。
(3)边缘CDN业务实例轻量化部署容器技术与功能子模块,研发适用于边缘CDN场景的轻量化容器技术,利用Docker等标准化方式,提供统一运行环境,支持一键部署海量实例,并提供创建、扩容、实时监测、用户管理等实例管理功能
(4)边缘CDN业务智能化调度运维策略子模块,研发面向边缘CDN业务的智能化调度运维策略和框架,基于大数据分析和精准负载预测,构建智能资源调度策略和运维优化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带宽成本。
(5)边缘CDN业务的用量统计与对账模块,设计并实施用量与账单统计管理系统,实现边缘CDN业务的用量与费用的统计功能,以便及时掌握资源用量情况,并实现对账。
(6)边缘CDN业务的用户请求调度分发PaaS子模块,设计用户请求调度中台,赋予系统对用户请求的直接调度能力,并验证性能收益监测和请求实时优化调度算法提升用户体验。
根据项目研究成果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1.2.2服务地点:北京市
1.2.3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部署。
(4)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5)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6)投标人提供人员驻场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生效
(7)研发产品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1家。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
(1)与边缘CDN平台相关(不含物联网IoT平台、APP客户端开发等)的软件开发的项目业绩;
(2)自主开发的与边缘CDN平台相关(不含物联网IoT平台、APP客户端开发等)的云资源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内容中需包含融合CDN、分布式内容分发、下载加速服务、点播加速服务、流量分享和利用中的一项或多项关键字。
2.5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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