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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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名称:质子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需拆除停车场东侧的后勤楼和西侧的放疗中心大厅,拟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地下四层的肿瘤质子中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84.72平方米(地上406.49平方米,地下7078.23平方米)。质子中心布置实验室、办公室、直线加速器治疗机房、质子治疗机房、核磁共振、实验室等功能区,同时配建室外工程(含绿化、场地铺装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4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22.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1.80万元,预备费945.83万元。
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5万元。
7.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质子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
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投标人近3年(业绩认定
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等证明材料。(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6)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件记录;⑤以下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6.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6.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10月3
至2023年11月0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需拆除停车场东侧的后勤楼和西侧的放疗中心大厅,拟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地下四层的肿瘤质子中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84.72平方米(地上406.49平方米,地下7078.23平方米)。质子中心布置实验室、办公室、直线加速器治疗机房、质子治疗机房、核磁共振、实验室等功能区,同时配建室外工程(含绿化、场地铺装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4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22.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1.80万元,预备费945.83万元。
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5万元。
7.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质子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投标人近3年(业绩认定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6.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6.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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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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