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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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PDRZ-2023-36
项目名称: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9号。《械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复制 发送文字到手机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成立的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市政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近期(2023年近1月或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近1月或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近1月或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大会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10月2
至 2023年10月2
,每天
08:00:00 至 11:30:00 ,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
)
项目编号:YLPDRZ-2023-36
项目名称: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 |
3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9号。《械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复制 发送文字到手机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死株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成立的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市政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近期(2023年近1月或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近1月或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近1月或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大会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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