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2023年视联平台环保行业环保产品二期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4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围绕“蓝天、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产品研发,实现环保蓝天智保、碧水智保、海漂垃圾智能监管功能模块研发,为省市环保局及其下属科室处所站队等用户群,提供生态环境一张图、视物融合联动告警、污染源监测、污染溯源、污染预测、综合分析、指挥调度等自动化技防服务能力。助力其实现“改善空气质量”、“保好水、治差水”、“推动美丽海岸带建设”的整体工作目标。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本项目拟开展环保蓝天智保、碧水智保、海漂垃圾智能监管功能模块研发,根据项目研究成果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1)蓝天智保:强化监测网络,新增梯度站、雷达站等监测场景及分析;强化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源管理;强化企业排污监管能力,实现生产减排有据可查;强化AI识别,基于污染告警实现场景化管控;强化多元分析、站点周边分析告警周边分析、组分分析等综合分析;结合污染源综合管理,实现污染靶向管控。
(2)碧水智保:强化监测网络,新增河长制、湖长制、发电站等监测及分析;强化水质一张图监测画像,强化水质综合概览;基于各项水质监测,强化多元分析、水质月历等综合分析;结合污染防治、溯源、预测等,提供污染靶向管控。
(3)海漂垃圾智能监管:通过接入入海口监测、摄像机等监测设备,构建噪声监测网络;开发全景大屏、噪声告警大屏,结合监测数据构建重点海岸画像,对海洋污染进行综合分析。
1.2.2服务期限:本行业产品应于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部署,一年内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内容。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4)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5)投标人提供人员驻场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生效
为准。
(6)研发产品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 100%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15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
至2023年9月3
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有一项与环保类信息化监管/监控平台相关的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业绩。
2.5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
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10月2
至2023年10月3
(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围绕“蓝天、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产品研发,实现环保蓝天智保、碧水智保、海漂垃圾智能监管功能模块研发,为省市环保局及其下属科室处所站队等用户群,提供生态环境一张图、视物融合联动告警、污染源监测、污染溯源、污染预测、综合分析、指挥调度等自动化技防服务能力。助力其实现“改善空气质量”、“保好水、治差水”、“推动美丽海岸带建设”的整体工作目标。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本项目拟开展环保蓝天智保、碧水智保、海漂垃圾智能监管功能模块研发,根据项目研究成果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1)蓝天智保:强化监测网络,新增梯度站、雷达站等监测场景及分析;强化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源管理;强化企业排污监管能力,实现生产减排有据可查;强化AI识别,基于污染告警实现场景化管控;强化多元分析、站点周边分析告警周边分析、组分分析等综合分析;结合污染源综合管理,实现污染靶向管控。
(2)碧水智保:强化监测网络,新增河长制、湖长制、发电站等监测及分析;强化水质一张图监测画像,强化水质综合概览;基于各项水质监测,强化多元分析、水质月历等综合分析;结合污染防治、溯源、预测等,提供污染靶向管控。
(3)海漂垃圾智能监管:通过接入入海口监测、摄像机等监测设备,构建噪声监测网络;开发全景大屏、噪声告警大屏,结合监测数据构建重点海岸画像,对海洋污染进行综合分析。
1.2.2服务期限:本行业产品应于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部署,一年内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内容。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4)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2个(含)发明专利的申请。
(5)投标人提供人员驻场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生效
(6)研发产品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 100%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15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
2.5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批设备采购五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30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成型厂废水站环保合规性改造提升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尾气VOC处理装置蓄热体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建工路港一分公司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弱电下地施工分包标段1招标公告 2025-05-30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尾气VOC处理装置燃烧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2025年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项目二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流波䃥镇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炼钢总厂二分厂8#9#转炉二次除尘提标改造项目现场整治采购公告 2025-05-30
- 马必项目2025年井场排采水处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马田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采购(2025.6-2027.5)招标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