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税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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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税审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做好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规避公司税务风险,顺利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服务商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完成对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年度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在检查过程中对其他税费提出整改建议;日常业务中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税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负责全资单位税审服务。
2.5服务地点:福建全省。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招标人提供2023年1-8月全资的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由投标人进行测算报年服务费,以2年固定总金额参与评分。
2.7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公司各项涉税业务进行严格审核,规避企业涉税风险;
(2)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严格审核,收集整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出具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3)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税费提出整改建议;
(4)指派专人负责对企业提出的各项涉税问题进行解答,做好公司各项税务咨询服务,响应
4小时内;
(5)每月派驻税务师审核企业日常及特殊业务,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年底入驻企业开始初审工作,按要求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审核成果应满足国家税务总局申报要求,并符合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对本项目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能在规定的
内高质量完成税务审核工作,按时出具审核报告;能完成每年两次的纳税鉴证问题及税收政策的培训;能随时提供税收政策、税收业务咨询;能每月派驻注册税务师指导账务规避涉税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由总机构来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体执行的分支机构名称。提供分支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业务范围包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或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务损失的鉴证或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应为入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且具有涉税服务类资质的中介机构。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涉税服务类)。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税务咨询或筹划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资料为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2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在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 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税务师团队,团队代表同时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10年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或10年以上税务业务相关经验,且团队中税务师不少于8人(团队代表和成员提供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劳务合同或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承诺委派人员: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或10年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的团队代表不少于3人,提供相应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及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北京
,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税审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做好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规避公司税务风险,顺利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服务商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完成对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年度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在检查过程中对其他税费提出整改建议;日常业务中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税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负责全资单位税审服务。
2.5服务地点:福建全省。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招标人提供2023年1-8月全资的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由投标人进行测算报年服务费,以2年固定总金额参与评分。
2.7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公司各项涉税业务进行严格审核,规避企业涉税风险;
(2)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严格审核,收集整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出具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3)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税费提出整改建议;
(4)指派专人负责对企业提出的各项涉税问题进行解答,做好公司各项税务咨询服务,响应
(5)每月派驻税务师审核企业日常及特殊业务,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年底入驻企业开始初审工作,按要求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审核成果应满足国家税务总局申报要求,并符合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对本项目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能在规定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由总机构来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体执行的分支机构名称。提供分支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业务范围包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或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务损失的鉴证或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应为入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且具有涉税服务类资质的中介机构。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涉税服务类)。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2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在2020年1月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 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税务师团队,团队代表同时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10年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或10年以上税务业务相关经验,且团队中税务师不少于8人(团队代表和成员提供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劳务合同或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承诺委派人员: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或10年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的团队代表不少于3人,提供相应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及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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