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部钻探泡沫组合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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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2023年西部钻探西部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2023年度投资计划所需求的泡沫组合装置、消防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384.2万元人民币(含税)。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物料描述,涉及到特定制造商属性的描述仅作参考,以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参数性能为准。投标报价需明确含税(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1%、技术服务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所有费用(到货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履带式消防机器人等应急设备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设备不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投标将被否决。
2.4交货地点:南疆物资共享服务站。
2.5交货期:2023年12月3
前。
2.6其他
2.6.1履约保证金收取:本项目按照合同签订金额(含税)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取千位整数),同一供应商全年累计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上限不超过30万元(包含)。特殊物资按照实际运行情况调整收取比例,但收取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10%。
2.6.2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2.6.2.1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2集团集中采购物资项目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3合同签订金额(含税)100万元(不包含)以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4因特殊情况不能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在招标文件、采购方案中予以明确。
2.6.3合同授予要求:西钻物资采购中心签订合同前应确认授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禁止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6.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返还、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附件合同模板第13条违约责任。
2.6.5履约保证金相关办理流程:
2.6.5.1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西钻物资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银行回执单等缴纳凭据提供至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若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保函有效期应晚于合同有效期。
2.6.5.2中标供应商若在西钻物资采购中心有应收账款,可申请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相关业务。
2.6.5.3中标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缴纳凭据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办理退款;若中标供应商通过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办理相关业务。
2.7意外情况处理办法:
2.7.1. 对于一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招标中心发送《招标项目失败情况分析及整改意见表》并判定方案不存在限制性条款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二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①若实际响应投标人家数等于2家,则正常进行开标评标,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在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前提下,推选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②若报名供应商家数等于1家,则转为独家谈判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2.7.2对于开标后进入详评阶段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标,如不具备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时,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重新组织招标。有效投标人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8投标人需结合投标产品实际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方案(代理商直接用制造商技术说明书作为技术方案的,将被视为无效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用库内公开招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石油市场准入资质,准入产品涵盖22或45大类(只需覆盖其中一个大类即可),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终止”、“中止”或“冻结”的均无效)。(以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即需提供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将丧失自己的投标资格。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受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参加西部钻探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5.1所投标产品在近24个月内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公报(通报)出现2次及以上质量问题,将否决该投标。
3.5.2投标产品如在2021-2023年中国石油质量公报上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集团公司通过其产品复检申请的可参与投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6投标产品须满足上述“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质量要求”项。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是: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7.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4 承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
报名。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2023年西部钻探西部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2023年度投资计划所需求的泡沫组合装置、消防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384.2万元人民币(含税)。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物料描述,涉及到特定制造商属性的描述仅作参考,以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参数性能为准。投标报价需明确含税(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1%、技术服务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所有费用(到货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履带式消防机器人等应急设备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设备不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投标将被否决。
2.4交货地点:南疆物资共享服务站。
2.5交货期:2023年12月3
2.6其他
2.6.1履约保证金收取:本项目按照合同签订金额(含税)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取千位整数),同一供应商全年累计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上限不超过30万元(包含)。特殊物资按照实际运行情况调整收取比例,但收取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10%。
2.6.2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2.6.2.1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2集团集中采购物资项目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3合同签订金额(含税)100万元(不包含)以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2.4因特殊情况不能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在招标文件、采购方案中予以明确。
2.6.3合同授予要求:西钻物资采购中心签订合同前应确认授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禁止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6.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返还、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附件合同模板第13条违约责任。
2.6.5履约保证金相关办理流程:
2.6.5.1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西钻物资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银行回执单等缴纳凭据提供至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若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保函有效期应晚于合同有效期。
2.6.5.2中标供应商若在西钻物资采购中心有应收账款,可申请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相关业务。
2.6.5.3中标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缴纳凭据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办理退款;若中标供应商通过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西钻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资金核算部)办理相关业务。
2.7意外情况处理办法:
2.7.1. 对于一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招标中心发送《招标项目失败情况分析及整改意见表》并判定方案不存在限制性条款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二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①若实际响应投标人家数等于2家,则正常进行开标评标,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在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前提下,推选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②若报名供应商家数等于1家,则转为独家谈判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2.7.2对于开标后进入详评阶段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标,如不具备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时,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重新组织招标。有效投标人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8投标人需结合投标产品实际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方案(代理商直接用制造商技术说明书作为技术方案的,将被视为无效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用库内公开招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石油市场准入资质,准入产品涵盖22或45大类(只需覆盖其中一个大类即可),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终止”、“中止”或“冻结”的均无效)。(以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即需提供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将丧失自己的投标资格。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受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参加西部钻探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5.1所投标产品在近24个月内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公报(通报)出现2次及以上质量问题,将否决该投标。
3.5.2投标产品如在2021-2023年中国石油质量公报上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集团公司通过其产品复检申请的可参与投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6投标产品须满足上述“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质量要求”项。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是: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7.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4 承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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