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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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20
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阿政字【2023】142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阿鲁科尔沁旗20
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20
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2.4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约27910万元,最终以实际规划设计批复数为准。
2.5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其中:新建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8.7万亩,改造提升5.3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1万亩。
2.6招标范围:15万亩高标准农田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变更及后续技术服务)、采购(施工材料、设备)、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其他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新增耕地及占补平衡相关前期工作等。
2.7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
-2025年04月3
,共计51
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
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可查询的网络截图,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或由①②二个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①施工项目经理需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需承诺不存在资质、人员证书挂靠,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需承诺不存在资质、人员证书挂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5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中标企业须保证在高标准农田财政投资基础上每亩增加投资不少于200元,并编入设计规划中。
3.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2023】804号)文件中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以工代赈的措施,要求中标施工企业将中标金额10%以上的田块整治渠道管沟开挖回填、田间道路修筑、农田防护林栽植抚育等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 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阿鲁科尔沁旗2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20
2.2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2.4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约27910万元,最终以实际规划设计批复数为准。
2.5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其中:新建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8.7万亩,改造提升5.3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1万亩。
2.6招标范围:15万亩高标准农田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变更及后续技术服务)、采购(施工材料、设备)、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其他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新增耕地及占补平衡相关前期工作等。
2.7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可查询的网络截图,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或由①②二个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①施工项目经理需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需承诺不存在资质、人员证书挂靠,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需承诺不存在资质、人员证书挂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5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中标企业须保证在高标准农田财政投资基础上每亩增加投资不少于200元,并编入设计规划中。
3.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2023】804号)文件中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以工代赈的措施,要求中标施工企业将中标金额10%以上的田块整治渠道管沟开挖回填、田间道路修筑、农田防护林栽植抚育等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 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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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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