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屋顶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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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高财磋商采购-2023-9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屋顶防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431.75元,最高限价:1500431.75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一区)1#、7#和(二区)1#、4#、10#、2#、3#、6#、8#楼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楼面垃圾清理、人工处理楼面水泥、女儿墙抹灰、中间墙抹灰、造型柱抹灰、SBS专用底油喷涂、SBS展开平面施工、女儿墙防水施工、维修原防水底层现浇砼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 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
23时59分(北京
);
1.项目编号:信高财磋商采购-2023-9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屋顶防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431.75元,最高限价:1500431.75元。
包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元) | 标段最高限价(元) |
A | 信高财磋商采购-2023-9-1 | 信阳市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一区)1#、7#和(二区)1#、4#、10#屋顶防水工程 | 787336.24 | 787336.24 |
B | 信高财磋商采购-2023-9-2 | 信阳市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二区)2#、3#、6#、8#屋顶防水工程 | 713095.51 | 713095.51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桥区城东办事处安置区(一区)1#、7#和(二区)1#、4#、10#、2#、3#、6#、8#楼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楼面垃圾清理、人工处理楼面水泥、女儿墙抹灰、中间墙抹灰、造型柱抹灰、SBS专用底油喷涂、SBS展开平面施工、女儿墙防水施工、维修原防水底层现浇砼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 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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