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地暖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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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本项目商品地暖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 工程概况: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占地69484.52平方米(约104.23亩),总建筑面积227499.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容积率为2.49,绿地面积20845.36平方米,绿地率为30%。承包范围:建工程+水电安装,包括乙方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指令等要求完成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与管理,和本工程甲方所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发包、限价工程及甲指乙供、甲供、批价材料设备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含该类工程的预埋(留)及暗配、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等,以及项目竣工后质量保修期服务与协调,并负责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发包、限价工程及甲指乙供、甲供、批价材料设备)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总控制、总协调和总管理。
2.2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三证合一)。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地暖材料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3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暖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 2023年10月1
至 2023年10月 23日,
8:30至11:30 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
,下同)报名。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本项目商品地暖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 工程概况: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占地69484.52平方米(约104.23亩),总建筑面积227499.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容积率为2.49,绿地面积20845.36平方米,绿地率为30%。承包范围:建工程+水电安装,包括乙方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指令等要求完成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与管理,和本工程甲方所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发包、限价工程及甲指乙供、甲供、批价材料设备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含该类工程的预埋(留)及暗配、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等,以及项目竣工后质量保修期服务与协调,并负责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发包、限价工程及甲指乙供、甲供、批价材料设备)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总控制、总协调和总管理。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DN |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 |
1200×600×20mm |
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 |
平方米 |
102850 |
500 |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
钢丝网 |
2.8mm 12×12mm |
平方米 |
102850 |
||||
铝箔胶带 |
20m×80mm×0.17mm |
卷 |
5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三证合一)。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地暖材料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3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暖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 2023年10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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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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