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11.047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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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11.047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 长油【2023】第1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甘肃庆阳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境内;
第二标段:甘肃庆阳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11.047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工程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11.04715mwp,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3计划工期
2023 年 11 月 20 日开工,工期 300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太白梁油区6.556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作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6.55635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723.1107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 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桐川油区4.490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作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4.4908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447.5389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修类 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0 、 2021 、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7 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 10 月 23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11.047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 长油【2023】第1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甘肃庆阳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境内;
第二标段:甘肃庆阳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11.047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工程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11.04715mwp,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3计划工期
2023 年 11 月 20 日开工,工期 300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太白梁油区6.556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作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6.55635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723.1107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 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桐川油区4.490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作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4.4908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447.5389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修类 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0 、 2021 、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3.4 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 年1月
3.11.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7 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 10 月 23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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