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印象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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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学苑印象项目(二期)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财信东恒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苑印象项目(二期)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4.2建设规模:学苑印象二期:新建住宅楼7栋18层,2栋综合公建服务楼,配电室一处及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4718.48㎡(实际规模以单规证为准)。 4.3计划总投资:约26819.12万元(以最终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4.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5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04
历天,(含设计工期,政策问题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工期除外),具体开工
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根据发包人整体运营计划,项目有可能分批分期开工,承包人需自行考虑)。 4.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外工程设计,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调试、检测、验收、保修,配合发包人分户移交、协调处理周边及社会政府关系等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除土地价款、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应由发包人缴纳的费用外,其余全部费用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如省市区组织的各类观摩与参观学习等全部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中)。 4.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聊城市财信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保证一栋楼获得“山东省优质结构”。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及行业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且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达到“聊城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承包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环保管理目标:达到国家标准,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必须确保符合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级政府规定的扬尘及环保治理标准。
5、预算金额:26819.1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一、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 (一)信用要求 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各级信用评级在本区域内有效。2.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3.近3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企业能够根据拟承接工程项目规模,配备人员资格、数量满足要求且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2.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拟承接工程等级、类别、规模相对应的执业或从业证书。(三)履约担保要求 企业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四)其他要求 1.本项规定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对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2.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业务时,对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规定,山东省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
:2023-10-18 23:30:00
五、递交截止
:2023-11-01 09:00:00
本项目学苑印象项目(二期)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财信东恒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苑印象项目(二期)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4.2建设规模:学苑印象二期:新建住宅楼7栋18层,2栋综合公建服务楼,配电室一处及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4718.48㎡(实际规模以单规证为准)。 4.3计划总投资:约26819.12万元(以最终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4.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5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04
5、预算金额:26819.1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一、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 (一)信用要求 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各级信用评级在本区域内有效。2.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3.近3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企业能够根据拟承接工程项目规模,配备人员资格、数量满足要求且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2.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拟承接工程等级、类别、规模相对应的执业或从业证书。(三)履约担保要求 企业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四)其他要求 1.本项规定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对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2.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业务时,对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规定,山东省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
五、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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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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