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物资用品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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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本次安全物资招标工作,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进程,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我项目承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工程指挥部四分部起止里程为K109+368.500~K115+247.553,途径霸州市、固安县2个县(市),线路全长5.88km,项目施工内容包含高架区间+霸州经济开发区车站、雄安站~霸州经济开发区站(K96+150.2~K115+247.553)线路长约19.097公里的制梁、运、架梁施工。设置一个线下工点、一个梁场工点,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
,工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安全物资。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招标物资清单。
2.2.2 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3 本次招标的安全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查看安全用品详细标准,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垫资供货能力;其供货商应具备迅速的供货组织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为送货的物资的所投标产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在国内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10其他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3.11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
10:00分至2023年11月0
10:00分(北京
,下同)参与报名。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本次安全物资招标工作,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进程,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我项目承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工程指挥部四分部起止里程为K109+368.500~K115+247.553,途径霸州市、固安县2个县(市),线路全长5.88km,项目施工内容包含高架区间+霸州经济开发区车站、雄安站~霸州经济开发区站(K96+150.2~K115+247.553)线路长约19.097公里的制梁、运、架梁施工。设置一个线下工点、一个梁场工点,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安全物资。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招标物资清单。
2.2.2 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3 本次招标的安全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查看安全用品详细标准,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垫资供货能力;其供货商应具备迅速的供货组织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为送货的物资的所投标产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在国内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10其他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3.11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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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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