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DHC2023-10-13-01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00062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园区冬季清雪服务项目一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0000.00元
6.采购需求:冬季清雪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园区冬季清雪服务项目一标段
6.2数量:1项
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优质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4月3
8.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在三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如供应商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其在本项目的全部投标均将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求,拥有稳定的作业团队,具备冬季清雪经验,熟练掌握清雪机械使用,具有专业除冰、清雪设备工具和拉运积雪车辆。
3.2供应商近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10月1
至2023年10月23日(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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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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