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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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
: 2023-10-16 15:58:07 作者:张永杰 浏览次数:次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二次)
2.2 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天,年处理垃圾43.8万吨,配置2 条6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42吨,飞灰螯合物约60 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98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9800吨。项目距离飞灰填埋场距离约23公里,响应人应按规定路线运输至招标方指定的场所。
2.4 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2.5采购范围:
港区项目飞灰填埋物运输服务:响应人负责配合飞灰螯合物厂内装车工作,投标方自备车辆将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运输至尉氏县垃圾填埋场指定的硬化场地(4800㎡硬化防渗场地),由投标方租赁吊车、叉车、铲车等所需机具,根据场地人员指挥负责卸车,按照要求码放到指定位置。飞灰螯合物码放遵守政府及存放场地要求,不得随意倾倒,做到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低于10层,码放不涉及道路铺设相关费用(注:为节约相关车辆的成本费用,建议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现场库存情况,定期集中运输,但不能影响正产生产。)
响应人运输的飞灰量以招标方地磅称量的数据为准,由招标方进行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项目年度飞灰填埋物运输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服务期限:暂定自2023年10月3
至20
9月3
(以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其它要求: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含危险废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 响应人2019年01月0
(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物运输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为准)。
3.5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1
至2023年10月2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发布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二次)
2.2 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天,年处理垃圾43.8万吨,配置2 条6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42吨,飞灰螯合物约60 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98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9800吨。项目距离飞灰填埋场距离约23公里,响应人应按规定路线运输至招标方指定的场所。
2.4 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2.5采购范围:
港区项目飞灰填埋物运输服务:响应人负责配合飞灰螯合物厂内装车工作,投标方自备车辆将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运输至尉氏县垃圾填埋场指定的硬化场地(4800㎡硬化防渗场地),由投标方租赁吊车、叉车、铲车等所需机具,根据场地人员指挥负责卸车,按照要求码放到指定位置。飞灰螯合物码放遵守政府及存放场地要求,不得随意倾倒,做到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低于10层,码放不涉及道路铺设相关费用(注:为节约相关车辆的成本费用,建议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现场库存情况,定期集中运输,但不能影响正产生产。)
响应人运输的飞灰量以招标方地磅称量的数据为准,由招标方进行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港区项目年度飞灰填埋物运输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服务期限:暂定自2023年10月3
2.7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其它要求: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含危险废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 响应人2019年01月0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为准)。
3.5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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