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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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 已由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540号 、关于南陵县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 5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陵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标段划分: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建设地点: 南陵县
2.6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下林都联合灌区工程总投资约 4000万元,本灌区面积 4.0 万亩,库容 112 万立方米,项目主要位于南陵县许镇镇,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地处南陵县城北,东、南、西、北分别以青弋江、资福河、漳河、上潮河为界,依次与芜湖县、籍山镇、繁昌区、芜湖市区隔河相望。设计(勘察) 范围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①渠首工程,新建改建泵站;②骨干输配水工程:根据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治理骨干渠道。③灌区信息化:配备计量设备及远程无线监控系; ④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②.太丰联合灌区太丰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 4870 万元。项目主要位于南陵县,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87万亩,属于圩垸区地貌,灌溉水源包括当地地面径流和周边青弋江、青安江、资福河、许镇河等水系引、提水工程。受益范围涉及南陵县许镇镇郑潭、马元、茆镇等9个行政村。设计(勘察) 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①渠首工程,新建改建泵站,改建斗门;②骨干输配水工程:根据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治理骨干渠道。③干渠(沟)系建筑物:改建控制闸;④骨干排水工程;⑤灌区信息化:配备计量设备及远程无线监控系统;⑥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③、服务内容:包括两个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评审、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以及验收期间需乙方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7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
2.8项目投资估算: 8870万元(太丰联合灌区 4870万,下林都联合灌区 40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176万元
2.10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2017年1月
以来(以 业主提供证明的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基本完成
为准)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 及以上的 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获奖,均以牵头人为准。
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2023年10月1
9时00分至投标截止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本招标项目 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 已由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540号 、关于南陵县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 5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陵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南陵县太丰联合灌区下林都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标段划分: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建设地点: 南陵县
2.6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下林都联合灌区工程总投资约 4000万元,本灌区面积 4.0 万亩,库容 112 万立方米,项目主要位于南陵县许镇镇,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地处南陵县城北,东、南、西、北分别以青弋江、资福河、漳河、上潮河为界,依次与芜湖县、籍山镇、繁昌区、芜湖市区隔河相望。设计(勘察) 范围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①渠首工程,新建改建泵站;②骨干输配水工程:根据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治理骨干渠道。③灌区信息化:配备计量设备及远程无线监控系; ④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②.太丰联合灌区太丰联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 4870 万元。项目主要位于南陵县,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87万亩,属于圩垸区地貌,灌溉水源包括当地地面径流和周边青弋江、青安江、资福河、许镇河等水系引、提水工程。受益范围涉及南陵县许镇镇郑潭、马元、茆镇等9个行政村。设计(勘察) 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①渠首工程,新建改建泵站,改建斗门;②骨干输配水工程:根据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治理骨干渠道。③干渠(沟)系建筑物:改建控制闸;④骨干排水工程;⑤灌区信息化:配备计量设备及远程无线监控系统;⑥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③、服务内容:包括两个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评审、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以及验收期间需乙方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7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
2.8项目投资估算: 8870万元(太丰联合灌区 4870万,下林都联合灌区 40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176万元
2.10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2017年1月
(3)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获奖,均以牵头人为准。
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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