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部桥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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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公司、中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桥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
工程概况: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后工程施工机电2标(SGJD-102)标段所属中铁十七局建筑公司包括五站六区间,总建筑面积105493.19㎡,区间单线里程合计5.862km。五站分别为客运西站17110.90㎡、金阳路站18324.43㎡、小井峪站13752.96㎡、下元站10549.6㎡、迎泽桥西站28194㎡;区间分别为西铭路-客运西区间1.296km,客运西-金阳路区间0.68km,金阳路-小井峪区间0.968km,小井峪-下元区间0.673km,下元-迎泽桥西区间0.967km,迎泽桥西-桃园路区间1.278km。施工范围具体为车站装饰装修、空调通风、消防给排水、防排烟、动力照明、安防及门禁、导向工程,区间消防及压力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需注册资金1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2022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采用新型生产工艺。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
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8:00至12:00 时,
14:30时至18:00时(北京
,下同)发售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公司、中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桥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
工程概况: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后工程施工机电2标(SGJD-102)标段所属中铁十七局建筑公司包括五站六区间,总建筑面积105493.19㎡,区间单线里程合计5.862km。五站分别为客运西站17110.90㎡、金阳路站18324.43㎡、小井峪站13752.96㎡、下元站10549.6㎡、迎泽桥西站28194㎡;区间分别为西铭路-客运西区间1.296km,客运西-金阳路区间0.68km,金阳路-小井峪区间0.968km,小井峪-下元区间0.673km,下元-迎泽桥西区间0.967km,迎泽桥西-桃园路区间1.278km。施工范围具体为车站装饰装修、空调通风、消防给排水、防排烟、动力照明、安防及门禁、导向工程,区间消防及压力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QJ-1 | 桥架 | 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房工程项目 | 批 | 1 | 200 |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需注册资金1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2022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采用新型生产工艺。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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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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