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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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山东新泉城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项目规模:新建6条道路,分别为次横二路(南北三号路至南北四号路)、支横4路(变电东路至支纵4路)、支横9路(南北三号路至支纵5路)、支纵4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支纵5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支纵7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道路总长度约3693米,占地面积约6.8114公顷。
3、计划工期:12
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含初步设计深化、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移交、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
至2023年10月1
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
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0年10月1
至2023年10月1
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信用分值可按联合体中高分值企业计算),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三、招标范围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含初步设计深化、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移交、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四、资格预审方式
申请人不超过 12 家(含 12 家)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
申请人超过 12 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选取前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于2023年10月1
09时00分-2023年10月1
17时00分内
建设单位:山东新泉城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项目规模:新建6条道路,分别为次横二路(南北三号路至南北四号路)、支横4路(变电东路至支纵4路)、支横9路(南北三号路至支纵5路)、支纵4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支纵5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支纵7路(济齐路至次横三路),道路总长度约3693米,占地面积约6.8114公顷。
3、计划工期:12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含初步设计深化、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移交、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单体信息 |
1标段 | 3693米 |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单体1: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科创片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四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0年10月1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信用分值可按联合体中高分值企业计算),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申请人超过 12 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选取前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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