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水库日常维护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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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塘水库日常维护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石塘水库日常维护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527800.00元
1.5项目概况:石塘水库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中塘村境内,所在流域为湘江一级支流龙王港河流域,距龙王港河1.5km。坝址地处东经112°51′54″,北纬28°10′06″,水库正常蓄水位61.5米(黄海高程),相应库容139.15万m3,设计洪水位63.34m,校核洪水位63.64m,总库容161.96万m3,坝顶高程为64.04m,设计洪水位标准为50年一遇。石塘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景观、补水等功能的小(Ⅰ)型水利工程。通过对石塘水库输水设施改造,消除坝体隐患,使水库恢复正常蓄水的功能,维持下游撇洪渠枯水期生态用水需求,通过石塘水库枯水期的补水,一定程度可以保证梅溪湖枯水期的流动性。
1.6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1
—2023年10月1
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
,节假日休息))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石塘水库日常维护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527800.00元
1.5项目概况:石塘水库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中塘村境内,所在流域为湘江一级支流龙王港河流域,距龙王港河1.5km。坝址地处东经112°51′54″,北纬28°10′06″,水库正常蓄水位61.5米(黄海高程),相应库容139.15万m3,设计洪水位63.34m,校核洪水位63.64m,总库容161.96万m3,坝顶高程为64.04m,设计洪水位标准为50年一遇。石塘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景观、补水等功能的小(Ⅰ)型水利工程。通过对石塘水库输水设施改造,消除坝体隐患,使水库恢复正常蓄水的功能,维持下游撇洪渠枯水期生态用水需求,通过石塘水库枯水期的补水,一定程度可以保证梅溪湖枯水期的流动性。
1.6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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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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