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和大屏监控云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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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大学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和大屏监控云平台采购
预算金额:1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1
名称
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
数量
1项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建设是智慧航道数字化的最新方向,为未来航运数字化管理提供数字底座。利用多源数据,实现对航道状况的全面监测和预测,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位置、速度、载荷和姿态等信息,开展船舶航行主动安全控制研究,优化###路径,提高安全系数,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02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0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所属行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包件号
2
名称
检测数据和大屏监控云平台
数量
1项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检测数据和大屏监控云平台,主要安装于实验室,为智慧航道航行情况做显示和演示功能。
预算金额 (人民币)
60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6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所属行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不同标的分属不同行业的,应当分别列明,投标人也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据此分别列明。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 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20年10月
至投标截止日)未被“****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大学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和大屏监控云平台采购
预算金额:1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1
名称
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
数量
1项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智慧航道数字孪生系统建设是智慧航道数字化的最新方向,为未来航运数字化管理提供数字底座。利用多源数据,实现对航道状况的全面监测和预测,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位置、速度、载荷和姿态等信息,开展船舶航行主动安全控制研究,优化###路径,提高安全系数,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02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0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所属行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包件号
2
名称
检测数据和大屏监控云平台
数量
1项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检测数据和大屏监控云平台,主要安装于实验室,为智慧航道航行情况做显示和演示功能。
预算金额 (人民币)
60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6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所属行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不同标的分属不同行业的,应当分别列明,投标人也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据此分别列明。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软件部署。系统先行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1个月无重大缺陷、无重大故障可进行正式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 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20年10月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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