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引进医养专业运营管理团队的招商公告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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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引进医疗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招商项目。
1.2招商编号:注册后查看
1.3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资产项目概况
1.3.1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位于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22号,占地面积7164㎡;拥有主体建筑房屋1栋,共7层,总建筑面积5300㎡,本项目使用主楼一、二楼,建筑面积约1000㎡。
1.3.2项目运行:
筹备期及市场培育期:
运营团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市场培育期,第一个月为项目筹备期,免收当月管理费,门诊理疗费按3%,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5%结算给甲方。第二月开始收取乙方每月管理费,门诊理疗费按6%,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10%结算给甲方,第三个月门诊理疗费按9%,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15%结算给甲方。市场培育期三个月内检查费、化验费、西药、中药费、分成比例不变。
从第四个月开始双方恢复正常分成。
正式运营期
1、运营团队每月向康复医疗中心支付管理费: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2、营收双方分成:所有收入进入桂林康复医疗中心医保收费系统,每月双方进行核算后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成。
门诊:挂号费、理疗费90%。检查费的50%及化验费的40%,未实施零差价前专科西药8%、中药费10%支付给运营团队。
住院:按DRG实际结算费用的80%支付给运营团队。
1.3.2.1房屋资产主要作为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
1.4招商类别和内容
1.4.1招商人与运营管理团队,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意由运营管理团队运营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
1.4.2项目所有权归招商人所有,招商人提供桂林象山康养中心主楼一、二楼、医疗资质取得及延续,医保网络维护。
1.4.3竞商人负责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运营团队组建及开业后的全部业务开展及管理运营工作。
1.5招商期限:5年运营期(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时起计算)。
1.6履约保证金:竞商人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
2.招商及评审方式
招商方式:采取公开招商;
评审方式:采取综合评估法。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1竞商人必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涉及医疗行业、养老产业、健康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项目。
3.1.2医疗、养老专业运营管理团队从业人员必须有以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等。在网上报名后三天内将运营团队中医务人员资质注册到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桂林康复医疗中心。
3.1.3团队人员有从事过医疗、护理等专业工作履历经验,且必须持有以下资格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副主任医师资格证、主治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师执业证、药师证、技师证等。
3.1.4竞商人具有一定的市场经营开发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
(提供承诺书,内容须体现出公司资金状况以及配备人员的信息,承诺书格式自拟)。
3.2竞商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商人没有与招商人及南宁局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同时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招商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竞商文件作否决竞商处理。竞商人在招商人及南宁局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相应处理的,按招商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竞商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的方式。
3.5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竞商:如允许,对联合体要求: / 。
4.招商文件发售
:招商人将于2023年10月 1
前。
5.竞商文件递交截止
为2023年 10 月 24 日17时00分,
1.2招商编号:注册后查看
1.3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资产项目概况
1.3.1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位于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22号,占地面积7164㎡;拥有主体建筑房屋1栋,共7层,总建筑面积5300㎡,本项目使用主楼一、二楼,建筑面积约1000㎡。
1.3.2项目运行:
筹备期及市场培育期:
运营团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市场培育期,第一个月为项目筹备期,免收当月管理费,门诊理疗费按3%,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5%结算给甲方。第二月开始收取乙方每月管理费,门诊理疗费按6%,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10%结算给甲方,第三个月门诊理疗费按9%,住院DRG实际结算费用按15%结算给甲方。市场培育期三个月内检查费、化验费、西药、中药费、分成比例不变。
从第四个月开始双方恢复正常分成。
正式运营期
1、运营团队每月向康复医疗中心支付管理费: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2、营收双方分成:所有收入进入桂林康复医疗中心医保收费系统,每月双方进行核算后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成。
门诊:挂号费、理疗费90%。检查费的50%及化验费的40%,未实施零差价前专科西药8%、中药费10%支付给运营团队。
住院:按DRG实际结算费用的80%支付给运营团队。
1.3.2.1房屋资产主要作为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
1.4招商类别和内容
1.4.1招商人与运营管理团队,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意由运营管理团队运营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项目。
1.4.2项目所有权归招商人所有,招商人提供桂林象山康养中心主楼一、二楼、医疗资质取得及延续,医保网络维护。
1.4.3竞商人负责桂林康复医疗中心中医科运营团队组建及开业后的全部业务开展及管理运营工作。
1.5招商期限:5年运营期(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时起计算)。
1.6履约保证金:竞商人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
2.招商及评审方式
招商方式:采取公开招商;
评审方式:采取综合评估法。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1竞商人必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涉及医疗行业、养老产业、健康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项目。
3.1.2医疗、养老专业运营管理团队从业人员必须有以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等。在网上报名后三天内将运营团队中医务人员资质注册到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桂林康复医疗中心。
3.1.3团队人员有从事过医疗、护理等专业工作履历经验,且必须持有以下资格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副主任医师资格证、主治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师执业证、药师证、技师证等。
3.1.4竞商人具有一定的市场经营开发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
(提供承诺书,内容须体现出公司资金状况以及配备人员的信息,承诺书格式自拟)。
3.2竞商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商人没有与招商人及南宁局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同时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招商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竞商文件作否决竞商处理。竞商人在招商人及南宁局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相应处理的,按招商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竞商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的方式。
3.5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竞商:如允许,对联合体要求: / 。
4.招商文件发售
5.竞商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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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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