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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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
09点00分(北京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3-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3-01325
3、项目名称: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8.090735(万元)
6、最高限价:208.090735(万元)
7、采购需求:
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合格有效;
2).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3). 参与磋商会议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投标人(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或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B证扫描件,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自行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为准),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成交)公示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成交,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10月1
至2023年10月1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3-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3-01325
3、项目名称: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8.090735(万元)
6、最高限价:208.090735(万元)
7、采购需求:
麻城市融媒体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合格有效;
2).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3). 参与磋商会议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投标人(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或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B证扫描件,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自行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为准),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成交)公示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成交,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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