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63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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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招标项目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63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注册后查看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100万元
3、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以及专项检测等(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公共能耗检测除外)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照镇政建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企业实力20分、项目人员配备20分、业绩1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45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45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25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25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5%得15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5分。(下浮不足35%)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0%,得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0分。(下浮不足30%)的作无效标处理。)
2、企业实力(20分)
(1)企业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1分,满9分。此项共计15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扫描件)。
(2)企业供应商具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3)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人员配备(20分)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结构工程师,得3分,缺少任何一项此项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拟派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8分。(提供职称证书、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得3分,地基基础专业检测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2人,每一人得3分;此项满分9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业绩(10分)
投标人近2020年10月
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得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00:00至2023年10月13日24:00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
为:2023年10月2
10时00分。(初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注册后查看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100万元
3、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以及专项检测等(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公共能耗检测除外)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照镇政建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企业实力20分、项目人员配备20分、业绩1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45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45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25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25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5%得15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5分。(下浮不足35%)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0%,得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0分。(下浮不足30%)的作无效标处理。)
2、企业实力(20分)
(1)企业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1分,满9分。此项共计15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扫描件)。
(2)企业供应商具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3)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人员配备(20分)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结构工程师,得3分,缺少任何一项此项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拟派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8分。(提供职称证书、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得3分,地基基础专业检测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2人,每一人得3分;此项满分9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业绩(10分)
投标人近2020年10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八、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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