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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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
执行)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6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
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0
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
09:00:00至12:00:00,
14:00:00至17:00:00(北京
)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
:2023年10月3
14时30分00秒(北京
)
项目名称: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规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20,000.00 |
2,7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6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规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64,000.00 |
3,26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富县二十二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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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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