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许广高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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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许广高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至许广高速段。
2.3 建设规模:(1)人工湿地:在汨罗江外滩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建设面积 1.75km2,处理污水能力 4 万 m3/d,其中生态沉淀区 0.35km2;预处理区 0.65km2;水体净化区0.6km2;湿地生态沟渠 7.08km。(2)生态隔离带:湿地周边进行生态隔离带建设,面积 1km2。(具体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本次招标概算58507487.3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汨罗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准的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概算清单。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 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招标人根据到位资金安排具体实施内容。
2.5 计划工期:54
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
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 年内(指 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
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0%,设计单位承担工程量所占比例为10%。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年 10 月 8 日~ 2023 年 10月13 日17时止(北京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10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
)。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许广高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至许广高速段。
2.3 建设规模:(1)人工湿地:在汨罗江外滩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建设面积 1.75km2,处理污水能力 4 万 m3/d,其中生态沉淀区 0.35km2;预处理区 0.65km2;水体净化区0.6km2;湿地生态沟渠 7.08km。(2)生态隔离带:湿地周边进行生态隔离带建设,面积 1km2。(具体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本次招标概算58507487.3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汨罗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准的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概算清单。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 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招标人根据到位资金安排具体实施内容。
2.5 计划工期:54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 年内(指 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0%,设计单位承担工程量所占比例为10%。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年 10 月 8 日~ 2023 年 10月13 日17时止(北京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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