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第二批物资非招标需求计划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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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项目需求单位为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外部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财务要求: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10业绩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开标日前3年业绩:2020年1月
至采购公告发布前
;开标日前5年业绩:2018年1月
至采购公告发布前
;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
3.11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项目中的部分标包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需首先通过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及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增补)集中采购承包商资格预审,其合格范围包含所参与标包对应的物料编码,未通过对应物料资格预审或不在核心分包队伍名单目录内的申请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批次相应标段的投标资格。其余所有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0月
至2023年10月1
24:00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首次应答截止
,下同):2023年10月1
9:00。
项目需求单位为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外部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财务要求: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3.10业绩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开标日前3年业绩:2020年1月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
3.11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项目中的部分标包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需首先通过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及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增补)集中采购承包商资格预审,其合格范围包含所参与标包对应的物料编码,未通过对应物料资格预审或不在核心分包队伍名单目录内的申请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批次相应标段的投标资格。其余所有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0月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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