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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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已由 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以江阴徐霞客备〔2023〕136号文备案,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投资人招选及后续运作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合作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整体概况
为高质量植入产业基因,开创现代产业新体系,大力发展文旅经济,江阴市积极申办江苏省第十三届园艺博览会,届时将于2025年开园。本项目位于霞客湾科学城综合服务核心中的马镇国际文旅中心,属于锡澄生态绿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锡澄协同发展区核心区域,也是链接沪宁发展带、沿湖发展带与沿江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锡澄一体化提质增速的关键触媒,霞客湾科学城建设的绿色引擎。
2.2本期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约2.3平方公里,东至京沪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规划太华山路,北至环镇北路,及马璜路沿线整治工作。
2.3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3123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19万元及基本预备费22111万元。
2.4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2年(2023-2025年),自实际开工日期起算或监理发出开工令起算(以日期在前的为准)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自甲方确认的运营日起8年。
2.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完成项目实施。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同步缴纳。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回报主要为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合法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2.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合作投资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12318万元。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与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合计满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文)中关于施工承建资质的规定:“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3.1.3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3.1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上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4 投资业绩
2018年1月
以来,投标人具有总投资金额20亿元及以上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业绩。
注:以上项目
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应附投资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当投资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时以投资合同为准。如投资合同页数较多,可附能体现关键指标(合同首尾页、签字页、合作内容、总投资等)的关键页,投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中需体现投标人在项目中参与投资工作,业绩资料无法合理证明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明确各成员方承担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任务的范围和专业内容,且不得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外的设计或施工内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公告发布
为:2023年9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11 日。
1.招标条件
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已由 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以江阴徐霞客备〔2023〕136号文备案,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投资人招选及后续运作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合作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整体概况
为高质量植入产业基因,开创现代产业新体系,大力发展文旅经济,江阴市积极申办江苏省第十三届园艺博览会,届时将于2025年开园。本项目位于霞客湾科学城综合服务核心中的马镇国际文旅中心,属于锡澄生态绿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锡澄协同发展区核心区域,也是链接沪宁发展带、沿湖发展带与沿江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锡澄一体化提质增速的关键触媒,霞客湾科学城建设的绿色引擎。
2.2本期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约2.3平方公里,东至京沪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规划太华山路,北至环镇北路,及马璜路沿线整治工作。
2.3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3123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19万元及基本预备费22111万元。
2.4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2年(2023-2025年),自实际开工日期起算或监理发出开工令起算(以日期在前的为准)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自甲方确认的运营日起8年。
2.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完成项目实施。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同步缴纳。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回报主要为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合法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2.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第十三届江苏省(无锡)园艺博览会及生态提升项目合作投资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12318万元。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与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合计满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文)中关于施工承建资质的规定:“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3.1.3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3.1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上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4 投资业绩
2018年1月
注:以上项目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明确各成员方承担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任务的范围和专业内容,且不得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外的设计或施工内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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