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南通邮区中心旺季出口特快内部处理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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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南通市分公司旺季出口特快内部处理业务,采购方根据外包服务项目的工艺流程、处理业务量支付外包费用给供应商。
1.2服务期限:19天
1.3预算金额:40.82万元
1.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分档限价表如下:
注:1.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出现重大作业流程或工艺流程调整,且长期影响到作业处理成本的,由南通邮区中心局报市寄递运管部确认流程变化、市分公司人力部、财务部确认磋商(谈判)价格范围,市分公公司采购中心开展(或授权)与乙方组织谈判确定合理价格,重新确认的价格需经市分公司相应审批流程后执行。
2.处理量取数来源为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日报(处理合计=散件数+总包数+内件数);该数据指对应处理中心分拣封发内件数+分拣封发形成总包数+散件外走数+总包经转袋数。
1.5付款方式:每月
前,供应商提报相关数据给采购人进行确认审核后,采购人将审核结果反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审核结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
:2023 年 09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30分。(北京
,下同)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南通市分公司旺季出口特快内部处理业务,采购方根据外包服务项目的工艺流程、处理业务量支付外包费用给供应商。
1.2服务期限:19天
1.3预算金额:40.82万元
1.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分档限价表如下:
业务量区间(袋件) 按业务量分档测算 |
件均限高价 (元/袋件) |
权重 |
区间1:日均业务量≦5万 | 0.4036 | 26% |
区间2:5万<日均业务量 | 0.3556 | 74% |
2.处理量取数来源为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日报(处理合计=散件数+总包数+内件数);该数据指对应处理中心分拣封发内件数+分拣封发形成总包数+散件外走数+总包经转袋数。
1.5付款方式:每月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2.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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