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支座、锚具、外加剂2023-2024年度框架供应商优选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物资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全国范围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本次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支座、锚具、外加剂物资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302122.64万元,年施工能力达700亿元以上。集团下设6个综合工程公司,8个专业公司,以及中心医院、抢险救援队、海外事业部等成员单位。集团拥有10项施工总承包特级,以及对应10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甲级、军工备案、营业性爆破作业、援外成套项目等资质。集团公司拥有承包境外工程、设备物资进出口和对外派遣劳务等涉外经营权。企业经营业绩覆盖全国、辐射海外。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遍布全国各地,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为有效期内对支座、锚具、外加剂有新增需求的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承接的全国范围内项目,项目类型主要有铁路、公路、市政等。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司设物〔2022〕260 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支座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生产装备、检验设备,具有设计人员和生产人员;
(4)执行标准: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支座年生产能力在20万套以上。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区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锚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生产装备、检验设备,具有设计人员和生产人员;
(4)执行标准: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锚具年生产能力在500万孔以上。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2.3外加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生产的减水剂必须具有有效的CRCC 认证证书;
(4)执行标准:生产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如:环评批复、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产能截图等),生产厂家须提供环评批复年产5万吨以上的证明资料,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至 2023年10月1
,每日
8:30时至11:50时,
14:00时至 18 :00时(北京
,下同)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2023年10月2
10:00
本次招标物资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全国范围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本次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支座、锚具、外加剂物资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302122.64万元,年施工能力达700亿元以上。集团下设6个综合工程公司,8个专业公司,以及中心医院、抢险救援队、海外事业部等成员单位。集团拥有10项施工总承包特级,以及对应10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甲级、军工备案、营业性爆破作业、援外成套项目等资质。集团公司拥有承包境外工程、设备物资进出口和对外派遣劳务等涉外经营权。企业经营业绩覆盖全国、辐射海外。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遍布全国各地,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为有效期内对支座、锚具、外加剂有新增需求的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承接的全国范围内项目,项目类型主要有铁路、公路、市政等。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司设物〔2022〕260 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支座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生产装备、检验设备,具有设计人员和生产人员;
(4)执行标准: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支座年生产能力在20万套以上。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区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锚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生产装备、检验设备,具有设计人员和生产人员;
(4)执行标准: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锚具年生产能力在500万孔以上。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2.3外加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当采购的材料有特种要求时,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项生产资质和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生产的减水剂必须具有有效的CRCC 认证证书;
(4)执行标准:生产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
(5)业绩要求: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至2022年)不低于2项大中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出具相应的采购供应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如:环评批复、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产能截图等),生产厂家须提供环评批复年产5万吨以上的证明资料,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8)其他要求:本次框架供应商优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玉山县玉山县Y045玉山至涨畈之周柱至涨畈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网)招标公告 2025-05-28
- 中能建广电工程局新能源工程公司广灵曌煜29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基础劳务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2025-05-28
- 2025年中国重汽集团空压机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绝缘鞋)采购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2025-05-28
- 鲁西矿业彭庄煤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检测、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8
- 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联网平台软硬件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运动服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
- 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4、5层装修工程(含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IVC主机、笼盒和笼位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2025-05-28
- 淮安市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 恒口镇综合文化站装修布展工程-设施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 福建省公路水路规划数据库更新和系列图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理工大学材料学院聚焦离子束双束扫描电镜(FIB)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省韩江流域潮州供水枢纽数字孪生平台建设(2024年)项目招标公告
- 九龙江北溪水闸工程运维服务(2025-2026年度)(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质量认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技术支撑及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地图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省公安厅2025-27深圳办综合楼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华南抗战历史专题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