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绥阳县风华镇金承社区农乐自然村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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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32320230009BR
项目名称:绥阳县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绥阳县风华镇金承社区农乐自然村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30927-000175-0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绥阳县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绥阳县风华镇金承社区农乐自然村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7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截止
:2023年10月1
13时3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2.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具体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
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条件的中小/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9月2
09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
17时00分
项目编号:P52032320230009BR
项目名称:绥阳县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绥阳县风华镇金承社区农乐自然村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30927-000175-0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绥阳县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绥阳县风华镇金承社区农乐自然村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7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截止
三、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2.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具体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
五、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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