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控股集团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鑫汇集团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星源花苑南侧、朝霞路北侧、金霞路西侧、通海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圆宏大厦1#楼15-16F所有办公区域,装修面积约324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497万。
2.1.4工期要求:9
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
,计划竣工日期:20
01月2
。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一个 标段,鑫汇集团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主要包含:对装修区域新建砖砌体和钢龙骨隔墙,对地面、墙面、天棚进行装饰及安装、新风空调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9月2
至2023年10月1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鑫汇集团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星源花苑南侧、朝霞路北侧、金霞路西侧、通海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圆宏大厦1#楼15-16F所有办公区域,装修面积约324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497万。
2.1.4工期要求:9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一个 标段,鑫汇集团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主要包含:对装修区域新建砖砌体和钢龙骨隔墙,对地面、墙面、天棚进行装饰及安装、新风空调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湖北省烟草公司天门市公司基层部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2025-04-30
- 惠民县社会福利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2025-04-30
- 2025年《民乐县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建设志》编纂出版印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国共产党绵阳市委员会办公室购置生产型数字印刷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30
-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篮球专项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校综合维修采购公告 2025-04-30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北京举办入境旅游发展大会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陕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开展新媒体等营销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2025年重庆市旅游抽样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复印纸、打印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