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10号院1号楼1904(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日期:2023-09-27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市朝阳###路10号院1号楼1904(具体情况见调查情况表及评估、询价报告)。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199万元,增价幅度:********万元。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市购房资格并符合相关限购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违反限购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将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有机厂双黄料25年5月(单一)-采购公告 2025-06-01
- 常山江航电枢纽项目团意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1
- 南通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1
- 二公司白山船闸(滁州)--预埋件招标公告 2025-06-01
-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采购水产品采样服务(第二次)的竞争性招标公告 2025-05-31
-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骨科手术床等设备一批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渝水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包2)招标的公告 2025-05-31
- 万年县万年县2025年度特困自理对象探视巡访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南昌市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修水县修水县2025年集善卫浴无障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