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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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招投标核字{2023}第23号 孟发改投资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2)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栋地上三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17个,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49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89.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8.9平方米。本项目由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建。(3)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滨河路东侧、武港路南侧;(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标段划分:无;(6)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为签订合同后1
内提交成果;初步设计为方案设计通过后1
内提交成果;整体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完成批复后2
内提交成果。(7)质量标准:合格;(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09 18: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招投标核字{2023}第23号 孟发改投资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2)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栋地上三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17个,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49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89.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8.9平方米。本项目由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建。(3)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滨河路东侧、武港路南侧;(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标段划分:无;(6)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为签订合同后1
2.2 招标范围:孟村回族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09 18: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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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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