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项研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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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宜涪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受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要求加快开展宜昌至涪陵铁路等四个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宜涪铁路防洪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项研究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宜涪铁路是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境内,线路东起湖北省宜昌市,向西经湖北省长阳、五峰、鹤峰、恩施、利川,重庆市石柱、丰都等县市,终至重庆市涪陵区,新建正线长度464.553km。我院承担的设计范围为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五峰(不含)至恩施南(含)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线路东起自宜昌市五峰县,向西经恩施州鹤峰县,终至恩施市,正线长169.05 km,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正线长169.05km,新建线路设桥梁51座16.856km、隧道38座146.542km,桥隧占96.66%;本段共设4座车站:后河站、鹤峰站、木栗站(越行站)、恩施南站,平均站间距42.3km。
宜涪铁路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等共计28条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要求,建设与防洪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宜涪铁路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等共计28条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及防洪补救措施专项研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研究内容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选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宜涪铁路涉河工程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防洪评价,提供防洪影响论证结论;
3)提供涉河处所需频率设计水位、流量资料;
4)对宜涪铁路相关涉河工程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开展客观的总体评价,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并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告需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技术要求编制;
5)项目涉及宜昌、恩施两市(州府)等多个审批部门,需配合招标人,在项目进行过程当中协助进行相关水利报批报建工作,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6)对经防洪影响评价,需实施防洪补救措施的涉河工程开展专项研究设计,并能够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4
(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宜昌市五峰县。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资信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是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科研高校、院所等机构。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
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盖有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铁(公)路跨越河流防洪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补救措施专项研究的类似项目,且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
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23年9月2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
9时至12时,
14时30分至17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宜涪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受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要求加快开展宜昌至涪陵铁路等四个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宜涪铁路防洪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项研究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宜涪铁路是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境内,线路东起湖北省宜昌市,向西经湖北省长阳、五峰、鹤峰、恩施、利川,重庆市石柱、丰都等县市,终至重庆市涪陵区,新建正线长度464.553km。我院承担的设计范围为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五峰(不含)至恩施南(含)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线路东起自宜昌市五峰县,向西经恩施州鹤峰县,终至恩施市,正线长169.05 km,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正线长169.05km,新建线路设桥梁51座16.856km、隧道38座146.542km,桥隧占96.66%;本段共设4座车站:后河站、鹤峰站、木栗站(越行站)、恩施南站,平均站间距42.3km。
宜涪铁路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等共计28条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要求,建设与防洪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宜涪铁路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等共计28条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及防洪补救措施专项研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研究内容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选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宜涪铁路涉河工程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防洪评价,提供防洪影响论证结论;
3)提供涉河处所需频率设计水位、流量资料;
4)对宜涪铁路相关涉河工程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开展客观的总体评价,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并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告需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细则》等技术要求编制;
5)项目涉及宜昌、恩施两市(州府)等多个审批部门,需配合招标人,在项目进行过程当中协助进行相关水利报批报建工作,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6)对经防洪影响评价,需实施防洪补救措施的涉河工程开展专项研究设计,并能够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4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宜昌市五峰县。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资信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是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科研高校、院所等机构。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23年9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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