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机电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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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兴开发区(2023)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地东至学府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腾飞路。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用地357亩,新建厂房121127m²。购置氧化/退火炉、光刻机、匀胶显影机、离子注入机、清洗机、刻蚀机、减薄机、撕膜/贴膜机、化学气相沉积、物理气相沉积、刻蚀机、化学机械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一期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6万片8英寸中低压IGBT晶圆产品的生产能力。
2.3招标范围:一般机电系统及消防系统,一般机电系统指厂区内所有构建筑物(除401生产调度楼C区、403生产厂房、404辐照厂房、405动力厂房、417a连廊1以外)的一般机电及燃油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指除403生产厂房、404辐照厂房、417a一连廊1及401生产调度楼C区的消防系统。具体内容见详见技术文件及图纸,以最终发包范围为准。
2.4计划工期:3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
,竣工日期:20
9月3
实际开工
以取得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竣工日期为准。
2.5合同估算价:820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答疑截止
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资格审查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申请人予以增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0月1
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4900万(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或建筑面积≥70000m2(业绩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面积为准)的机电安装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或合同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或者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或者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奖项、业绩均不予认可。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其有效性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
3.3.1自2021年10月1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10月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3年10月1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10月1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为:2023年9月2
至2023年10月1
;
本招标项目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兴开发区(2023)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地东至学府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腾飞路。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用地357亩,新建厂房121127m²。购置氧化/退火炉、光刻机、匀胶显影机、离子注入机、清洗机、刻蚀机、减薄机、撕膜/贴膜机、化学气相沉积、物理气相沉积、刻蚀机、化学机械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一期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6万片8英寸中低压IGBT晶圆产品的生产能力。
2.3招标范围:一般机电系统及消防系统,一般机电系统指厂区内所有构建筑物(除401生产调度楼C区、403生产厂房、404辐照厂房、405动力厂房、417a连廊1以外)的一般机电及燃油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指除403生产厂房、404辐照厂房、417a一连廊1及401生产调度楼C区的消防系统。具体内容见详见技术文件及图纸,以最终发包范围为准。
2.4计划工期:30
实际开工
2.5合同估算价:820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答疑截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0月1
3.3.1自2021年10月1
3.3.2自2022年10月1
3.3.3自2023年10月1
3.3.4自2018年10月1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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