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浦镇2023年一事一议道路工程的公告(四)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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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段编号:320706-F-HZZCJT2023090-4
2、 项目名称:板浦镇2023年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四标段(沙沪村9、10、11、12组庄前路)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235773.27元
5、 最高限价:235773.27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 采购需求:路面整平、混凝土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分为7个标段,即一标段东辛村王桥、东辛街庄前路,最高限价370371.66元;二标段石河村东葛庄庄前路,最高限价164158.72元;三标段大团村一组庄前路,最高限价111694.44元;四标段沙沪村9、10、11、12组庄前路,最高限价235773.27元;五标段小浦村6组、河北片区前路,最高限价257844.51元;六标段罗圩村、丁圩庄前路,最高限价168248.27元;七标段永平村6组庄前路,最高限价185871.76元。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竞争性谈判,但供应商拟报的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标段。本项目评审按一标段至七标段的顺序进行,如果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在先评审的标段中已确定成交,在后续标段中将不再作为成交供应商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釆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9、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板浦镇境内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 质量标准:合格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釆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过程中依次有谈判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谈判/谈判”模块中等待谈判环节指令;谈判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在有效期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02月-2023年07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岀书面承诺,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釆购文件
1、
:2023年9月2
至2023年09月2
18:00止(北京
)
1、 标段编号:320706-F-HZZCJT2023090-4
2、 项目名称:板浦镇2023年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四标段(沙沪村9、10、11、12组庄前路)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235773.27元
5、 最高限价:235773.27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 采购需求:路面整平、混凝土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分为7个标段,即一标段东辛村王桥、东辛街庄前路,最高限价370371.66元;二标段石河村东葛庄庄前路,最高限价164158.72元;三标段大团村一组庄前路,最高限价111694.44元;四标段沙沪村9、10、11、12组庄前路,最高限价235773.27元;五标段小浦村6组、河北片区前路,最高限价257844.51元;六标段罗圩村、丁圩庄前路,最高限价168248.27元;七标段永平村6组庄前路,最高限价185871.76元。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竞争性谈判,但供应商拟报的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标段。本项目评审按一标段至七标段的顺序进行,如果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在先评审的标段中已确定成交,在后续标段中将不再作为成交供应商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釆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9、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板浦镇境内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 质量标准:合格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釆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过程中依次有谈判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谈判/谈判”模块中等待谈判环节指令;谈判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在有效期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02月-2023年07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岀书面承诺,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釆购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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