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包1、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包2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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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
3、委托代理编号:HNW
4、采购项目预算:1117440.00元;其中包1:535040.00元,包2:5824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包1:10000.00元;包2:1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见附件4-2),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2023年9月2
至2023年10月
,每天
08时至12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
3、委托代理编号:HNW
4、采购项目预算:1117440.00元;其中包1:535040.00元,包2:5824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包1:10000.00元;包2:1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包1 |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包1) |
详见采购需求 |
418 |
535040.00元 |
535040.00元 |
¨ |
¨ |
2 |
包2 |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野外采样采购(包2) |
详见采购需求 |
455 |
582400.00元 |
582400.00元 |
¨ |
¨ |
备注: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2.江华瑶族自治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检测采购分为包1和包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号进行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见附件4-2),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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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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