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收藏项目
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住建发【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
2.3项目规模:项目西起中华路,东至245省道,全长约4300米,红线宽约24米,桥梁、沥青路面等,同步配套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附属配套工程等含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
2.4招标范围:同步配套排水、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附属配套工程等含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
2.5勘察设计服务期:4
历天;其中①方案设计工期要求1
历天;②施工图设计工期要求2
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含甲方内部会审
)。
2.6招标控制价: 5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
(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证书、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9 日;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住建发【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
2.3项目规模:项目西起中华路,东至245省道,全长约4300米,红线宽约24米,桥梁、沥青路面等,同步配套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附属配套工程等含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
2.4招标范围:同步配套排水、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附属配套工程等含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
2.5勘察设计服务期:4
2.6招标控制价: 5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证书、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秦沈高速公路总承包经理部车辆租赁公告 2025-05-12
- 陕西金泰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2025-05-12
- 淮安、盐城市分公司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分包1淮安(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2
-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常年法律顾问和合同审查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2
- 中节能国祯亚的斯东部集水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项目海外意外险询比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5-12
- 防城港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白浪滩航洋都市里(一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2
- 顺义区2026年乡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2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3台防爆控制箱采购公告 2025-05-12
- 2025年广西智慧政务大模型项目(一期)前期咨询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5-12
- 恒丰银行南通分行2025-2026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