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李曹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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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李曹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HZ14108220230920JL0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已由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霍行审管发【2022】95号文件、霍行审管发【2023】1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霍州市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霍州市财政足额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州市李曹镇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线5861m,其中敷设DN400mm污水管道2340m,新敷设DN300mm污水管道1788m,新敷设DN200mm污水管道1733m;Φ1000mm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25座;1000X1620mm的矩形跌水井2座,路面破除恢复工程。
2.3计划投资:750.349079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18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
2.6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3.1.1具有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
3.1.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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