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食堂、报告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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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睢开经发投 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高集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拨款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食堂、报告厅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澳门街东侧、高集街北侧。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共两层,其中一层为食堂,二层为多功能报告厅。
2.1.3 合同估算价:约843.26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
历天,具体开工
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共两层,其中一层为食堂,二层为多功能报告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 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6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33 号)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 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3.7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 年 9月 2
--2023 年 10月 1
17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为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睢开经发投 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高集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拨款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食堂、报告厅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澳门街东侧、高集街北侧。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共两层,其中一层为食堂,二层为多功能报告厅。
2.1.3 合同估算价:约843.26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共两层,其中一层为食堂,二层为多功能报告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 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6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33 号)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7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9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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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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