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片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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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片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监理,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10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片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监理
2、项目规模:对五彩湾城区内天山西路、风凌西路、玛瑙滩路、黄泥滩路、梧桐沟西路、准格尔路、卡拉麦里路等7条道路两侧及阿尔泰路与梧桐沟路交叉口处进行绿化,绿化面积21607平方米,配套建设灌溉设施。
3、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879万元,本项目监理控制价为7.5万元。
5、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3年10月2
开工,2023年11月2
竣工,总工期32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
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7、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8、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9、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请 2023年9月2
10:30时-2023年10月13日10:30时(北京
,节假日不休息)。
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片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监理,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10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片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监理
2、项目规模:对五彩湾城区内天山西路、风凌西路、玛瑙滩路、黄泥滩路、梧桐沟西路、准格尔路、卡拉麦里路等7条道路两侧及阿尔泰路与梧桐沟路交叉口处进行绿化,绿化面积21607平方米,配套建设灌溉设施。
3、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879万元,本项目监理控制价为7.5万元。
5、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3年10月2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
7、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8、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9、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请 2023年9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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