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冻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2(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半成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4)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采购包2: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4)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 2023-09-22至 2023-10-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冻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冻品)采购 |
1(批) |
否 |
本采购包为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冻品)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服务期一年,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健康、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投标人需负责食材的供应、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不得转包及分包,在供货过程中若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5,00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2(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半成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冷冻品-半成品)采购 |
1(批) |
否 |
本采购包为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半成品)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服务期一年,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健康、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投标人需负责食材的供应、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不得转包及分包,在供货过程中若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4,00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4)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采购包2: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4)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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