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金盆废弃硫铁矿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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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金盆废弃硫铁矿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委托湖北钖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金盆废弃硫铁矿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
建设规模:防渗设施1套(包括防渗层2000m,由防渗膜、填土与草皮构成,混凝土封堵层2000m2及引水排水设施);渗透反应墙设施1套(包括曝气池1个、沉淀池1个碱性释放单元2套与催化氧化单元1套); 人工湿地系统1509平方米;地下水监测系统设施1套(包括三参数传感器1套、数据传输终端1套、蓄电池3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1509.35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类似项目【人工湿地或水生态修复类(河道、湖泊、流域治理)或污水处理工程】业绩。(自投标截止
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23年10月2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金盆废弃硫铁矿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委托湖北钖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金盆废弃硫铁矿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香口乡宋家河村
建设规模:防渗设施1套(包括防渗层2000m,由防渗膜、填土与草皮构成,混凝土封堵层2000m2及引水排水设施);渗透反应墙设施1套(包括曝气池1个、沉淀池1个碱性释放单元2套与催化氧化单元1套); 人工湿地系统1509平方米;地下水监测系统设施1套(包括三参数传感器1套、数据传输终端1套、蓄电池3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
合同估算价:1509.35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类似项目【人工湿地或水生态修复类(河道、湖泊、流域治理)或污水处理工程】业绩。(自投标截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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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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