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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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已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以长安组〔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项目总投资1329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与景绘路交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72套(总建筑面积13556.67平方米)内部装修,以及室外公共区域建设,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1003.9551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6月3
。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本招标文件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3年9月2
至2023年9月 28 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已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以长安组〔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项目总投资1329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与景绘路交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72套(总建筑面积13556.67平方米)内部装修,以及室外公共区域建设,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1003.9551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3年9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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