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C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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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 C 区项目已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140551-89-05-491468)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晋城市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 C 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LH
2.3、建设地点:晋城开发区金匠新区西里街北侧、络桦路东侧。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36421.57㎡,总建筑面积214611.7㎡,概算总投资71945.85万元,建设内容为5栋生产用房(含地下)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C-1#建筑面积35549.9㎡,C-2#建筑面积37078.66㎡,C-3#建筑面积58802.96㎡,C-4#建筑面积65155.08㎡,C-5#建筑面积18025.1㎡。
2.5、计划工期:54
历天(设计周期:6
历天;施工工期:54
历天)。
2.6、招标内容与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
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
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亦可)。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在本单位任职;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双方均应查询)。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双方均应查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23年9月2
至2023年9月2
的任意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10月2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 C 区项目已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140551-89-05-491468)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晋城市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 C 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LH
2.3、建设地点:晋城开发区金匠新区西里街北侧、络桦路东侧。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36421.57㎡,总建筑面积214611.7㎡,概算总投资71945.85万元,建设内容为5栋生产用房(含地下)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C-1#建筑面积35549.9㎡,C-2#建筑面积37078.66㎡,C-3#建筑面积58802.96㎡,C-4#建筑面积65155.08㎡,C-5#建筑面积18025.1㎡。
2.5、计划工期:54
2.6、招标内容与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
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
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亦可)。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在本单位任职;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双方均应查询)。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双方均应查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23年9月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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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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