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2023年铁塔视联平台数字园区产品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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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基于铁塔视联平台能力,以物联设备接入、一企一档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环境预警监测为业务延伸触点,叠加数字孪生、楼宇自控、安防管理、消防管理、信息发布系统管理、空调、冷源、门禁等大规模智慧化服务分析场景,提供跨专业的统一视图,对突发事件快速做出响应,对园区资产现状、设备设施、安防态势、消防态势、人行车行、异常告警等关键指标提供可视化展示,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智能化判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拟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至少一个园区的VR、MR、数字孪生建模,验证产品相关功能的可用性,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软件著作权以及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
具体研发内容如下:
(1)园区监管行业应用产品软件系统开发,包括数据融合、分析研判、视频监控、AI智能算法自动告警上报、运行监测、AI算法联动分析、人工和AI告警事件系统处置全流程、物业管理、楼宇管理、智慧停车、安防巡检、消防巡检、维修工单、设备管理、全局配置等功能;
(2)提供研发软件安装部署及设备联调服务,实现视频数据联动功能;
(3)与铁塔视联平台、AIOT平台的对接、调测服务,包括视频模块、地图模块、告警模块、消防模块、车辆模块、访客模块等;进一步发挥铁塔视联平台在高点视频资源与AI分析方面的优势,建设AI算法联动分析、全局自由配置等特色功能,提升铁塔面向园区行业需求的灵活性与综合竞争力;
(4)拓展铁塔视联平台+应用的生态圈,并完成园区产品基本版本的研发交付,支撑铁塔在园区行业的发展;
(5)最大支持75000平米园区的数字孪生、MR、VR演示模型搭建;
(6)平台软件要按等保V2.0三级安全标准设计和建设,并协助招标人通过认证。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行业研发产品的部署;
(4)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5)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1(含)个发明专利的申请;
(6)提供一年的驻场服务以及研发产品终验后不少于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 100%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9月
(含)至2023年8月3
(含)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有一项与视频监控或物联监测分析服务类信息化平台相关的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业绩。
2.5研发能力验证测试:投标人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研发能力验证测试。研发能力验证测试项目及测试顺序分别为功能测试、对接测试、研发能力验证3个部分,总分100分。投标人本次研发能力验证测试通过标准为:(1)功能测试环节得分不低于40分(含);(2)对接测试环节得分不低于12分(含);(3)总分不低于60分(含)。测试过程中,若投标人上述任意测试环节未通过的,将不再参与后续环节测试。
2.6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
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9月2
至2023年9月2
(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基于铁塔视联平台能力,以物联设备接入、一企一档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环境预警监测为业务延伸触点,叠加数字孪生、楼宇自控、安防管理、消防管理、信息发布系统管理、空调、冷源、门禁等大规模智慧化服务分析场景,提供跨专业的统一视图,对突发事件快速做出响应,对园区资产现状、设备设施、安防态势、消防态势、人行车行、异常告警等关键指标提供可视化展示,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智能化判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拟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至少一个园区的VR、MR、数字孪生建模,验证产品相关功能的可用性,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少于1个软件著作权以及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
具体研发内容如下:
(1)园区监管行业应用产品软件系统开发,包括数据融合、分析研判、视频监控、AI智能算法自动告警上报、运行监测、AI算法联动分析、人工和AI告警事件系统处置全流程、物业管理、楼宇管理、智慧停车、安防巡检、消防巡检、维修工单、设备管理、全局配置等功能;
(2)提供研发软件安装部署及设备联调服务,实现视频数据联动功能;
(3)与铁塔视联平台、AIOT平台的对接、调测服务,包括视频模块、地图模块、告警模块、消防模块、车辆模块、访客模块等;进一步发挥铁塔视联平台在高点视频资源与AI分析方面的优势,建设AI算法联动分析、全局自由配置等特色功能,提升铁塔面向园区行业需求的灵活性与综合竞争力;
(4)拓展铁塔视联平台+应用的生态圈,并完成园区产品基本版本的研发交付,支撑铁塔在园区行业的发展;
(5)最大支持75000平米园区的数字孪生、MR、VR演示模型搭建;
(6)平台软件要按等保V2.0三级安全标准设计和建设,并协助招标人通过认证。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1)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梳理平台研发内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功能设计详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2)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除定制功能外,基本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
(3)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行业研发产品的部署;
(4)合同签订一年内,按照本项目自主研发要求,完成定制功能的研发;
(5)终验前,支撑招标人完成不少于1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1(含)个发明专利的申请;
(6)提供一年的驻场服务以及研发产品终验后不少于1年的免费维保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 100%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9月
2.5研发能力验证测试:投标人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研发能力验证测试。研发能力验证测试项目及测试顺序分别为功能测试、对接测试、研发能力验证3个部分,总分100分。投标人本次研发能力验证测试通过标准为:(1)功能测试环节得分不低于40分(含);(2)对接测试环节得分不低于12分(含);(3)总分不低于60分(含)。测试过程中,若投标人上述任意测试环节未通过的,将不再参与后续环节测试。
2.6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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