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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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3-86
2、项目名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
历天
5.3质量要求:编制报告符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编制要求
5.4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3.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 10 日内。
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不同资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确定相应的资格(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法人,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联合体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采购的相关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5)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09月2
至 2023年09月2
,每天
08:00至12:00,
12: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阳政采公开-2023-86-1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
5.3质量要求:编制报告符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编制要求
5.4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3.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不同资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确定相应的资格(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法人,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联合体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采购的相关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5)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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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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