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汝土挂告字〔2023〕第3号)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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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主要 指标要求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RC2022D51 ###县三江口镇仙溪南侧 ******** 商业、住宅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形式:单体建筑,建筑基底面积≤340㎡,计容建筑面积≤170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层数≤5层,建筑限高≤18米。 ********万元 1万元及其整倍数 注:1、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汝自然资条〔2022〕57号文件。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挂牌附加条件: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购买地上建筑物,经评估,地上建筑物价值约********万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
等相关内容。根据###市###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2.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3.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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