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陵县孔集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陵县孔集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宁陵县孔集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227号。
2.3 项目编号:SNGC-2023-058。
2.4 项目地点:商丘市宁陵县1个乡6个行政村;包括孔集乡,蒋堂、孔庄、李村、刘烟堆、王桥、辛庄村 6个行政村。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约3428.12003万元。
2.7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低压管灌 8950亩,微喷带灌溉 350亩,半固定式喷灌 350 亩,喷枪式喷灌 35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9 招标范围:第一至第七标段、第十至第十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三至第十八标段: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标段:项目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 计划工期:第一至第十八标段:9
历天。
第十九标段:同项目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十九个标段,具体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1.2 第五、第六、第七、第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1.3 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机肥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需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
3.1.4 第九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5 第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6 第十三至十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本次采购主要产品(智能水肥一体机)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3.1.7 第十七、第十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是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备安装能力。
3.1.8 第十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2 第一至第十九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
: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及开标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及开标
:2023年10月1
09:00分整(北京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陵县孔集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宁陵县孔集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227号。
2.3 项目编号:SNGC-2023-058。
2.4 项目地点:商丘市宁陵县1个乡6个行政村;包括孔集乡,蒋堂、孔庄、李村、刘烟堆、王桥、辛庄村 6个行政村。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约3428.12003万元。
2.7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低压管灌 8950亩,微喷带灌溉 350亩,半固定式喷灌 350 亩,喷枪式喷灌 35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9 招标范围:第一至第七标段、第十至第十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三至第十八标段: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标段:项目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 计划工期:第一至第十八标段:9
第十九标段:同项目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十九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第一标段 | 新打机井20眼(50米)+50眼(60米)等 | 173.68 |
第二标段 | 新打机井75眼(60米)等 | 194.93 |
第三标段 | 硬化沟7350米 | 269.48 |
第四标段 | 清淤5465米、硬化沟6676米、农桥4座、涵49座等 | 321.50 |
第五标段 | 新修4.0-5.0米田间路5005米、标识牌69个等 | 254.89 |
第六标段 | 新修4.5米田间路5485米等 | 336.38 |
第七标段 | 地埋管52000米,微喷管、半固定喷灌、喷枪式喷灌(施工)各5套,涂塑软管26000米等 | 307.11 |
第八标段 | 有机肥100万公斤等 | 95.00 |
第九标段 | 土地深松1万亩等 | 40.00 |
第十标段 | 植树2622株等 | 39.99 |
第十一标段 | 地埋线57275米,信息化等 | 121.37 |
第十二标段 | 管灌(含水泵)130套,微喷管、半固定喷灌、喷枪式喷灌(材料)各5套,井房145套等 | 206.79 |
第十三标段 | 水肥一体化42套 | 204.72 |
第十四标段 | 水肥一体化34套 | 165.73 |
第十五标段 | 水肥一体化35套 | 170.60 |
第十六标段 | 水肥一体化34套 | 165.73 |
第十七标段 | 农业信息化设备、电力配套约182套等 | 136.39 |
第十八标段 | 植保无人机10架套、自走式喷雾机10台套 | 200.00 |
第十九标段 | 监理 | 工程结算价的0.7%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1.2 第五、第六、第七、第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1.3 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机肥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需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
3.1.4 第九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5 第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6 第十三至十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本次采购主要产品(智能水肥一体机)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3.1.7 第十七、第十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是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备安装能力。
3.1.8 第十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与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版证明材料)。
3.2 第一至第十九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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