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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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新准经发102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2.48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 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 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 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 2座。
2.1.4本次招标内容: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 2.48 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 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 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 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2座。
2.1.5总投资额:6560万元,财政资金。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
9月3
,总工期352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2.1.8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1.9本次招标控制价:53281097.34元,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费:64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9641097.34元;暂列金额:3000000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需由发包人审核确认。
2.2.2施工范围包括: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 2.48 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2座。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注:本项目涉及特种设备的资质条件均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相关标准。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班子专业配备齐全(结构、设备、暖通、机电、给排水、道路等专业),均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均须提供设计相关注册类证书。
(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2人)、材料员(2人)、造价人员(2人)【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9、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3.1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4、本项目公布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参与上述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9月1
10:30-2023年10月1
12:30时(北京
,节假日不休息)获取。
5.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10月1
12:30时(北京
)
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新准经发102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2.48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 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 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 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 2座。
2.1.4本次招标内容: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 2.48 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 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 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 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2座。
2.1.5总投资额:6560万元,财政资金。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2.1.8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1.9本次招标控制价:53281097.34元,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费:64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9641097.34元;暂列金额:3000000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需由发包人审核确认。
2.2.2施工范围包括:新建道路3条(创业路、德政路、横一路),改扩建现状道路1条(星光路),长度 2.48 公里,附属涵洞及及交通工程。配套建设包含 3 条现状道路(创新路、建安路、西黑山路)区域全范围内的照明、绿化、给排水、供热、再生水工程等,其中照明工程包含新建路灯130盏,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2台,铺设照明电缆5380米;绿化工程面积7987.4平方米,采用滴灌方式灌溉;给水管网6472米,管径为 DN110-DN200;排水管网长度3360米,管径为DN315-DN400;再生水管网长度4105米,管径为DN110-DN200;供热蒸汽管道长度870米,管径为DN350,凝结水管道长度780米,管径为DN150,一级供热管网1065 米,管径为DN450-DN250;二级供热管网540米,管径为DN300-DN250,建设汽水换热站2座。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注:本项目涉及特种设备的资质条件均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相关标准。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班子专业配备齐全(结构、设备、暖通、机电、给排水、道路等专业),均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均须提供设计相关注册类证书。
(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2人)、材料员(2人)、造价人员(2人)【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9、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3.1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3.10.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4、本项目公布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参与上述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9月1
5.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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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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